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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到古代当捕快 作者:thaty

      穿到古代当捕快 作者:that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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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穿到古代当捕快 作者:that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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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自掏腰包给的抚恤。李俊叹,道了一声:“谢过大人。”收起来了。

    辅兵是没有抚恤的,死了就是死了。他们的待遇跟服劳役的老百姓一样,只是百姓的徭役到了年头,还是能回家去的,辅兵则一辈子都要服役。决定他们命运的,就是是否有一个好的上官。

    从孙总兵的做派看,他还是个好官。卢斯觉得挺神奇的,他们县令胡大人,为官就不错,这又出来了一个孙总兵,说好的穿越到古代必遇贪官污吏呢?竟然没有,真是……好评!

    那边交接了银钱,李俊又跟这位校尉嘀咕了一阵,那校尉看了看卢斯和冯铮,神色略微妙的走了过来:“两位……”

    “大人,昨天夜里那事是一场误会,实在是我们俩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,还请大人不要见怪。”冯铮边道,两人一边齐齐施礼。

    校尉躲开这一礼:“二位客气了,实在是我们没有闹清楚。不过二位平安归来,还助我军一臂之力,也算是错有错着了。二位在外一夜,快去休息一番,稍后我们便送二位进城。”

    两人乖乖应是,被送到了一座大帐,竟然在里边看见了青松老道。

    “你们、你们真的没死啊!”老道看见他们立刻吐出一口浊气,放松了。

    老头也是够狼狈的,不过半个晚上不见,衣裳和袖子都是血,衣服下摆直接从灰色被染成了黑色。

    “道长,您这是怎么了?”两人赶紧搀扶着有点摇晃的老头坐下。

    “我没事,就是治了一晚上的伤兵。”

    “真是找您给伤兵疗伤的啊?那道长,这些人对咱们到底有没有歹意啊?”卢斯问。

    “他们若真是孙总兵的人马,那咱们就乖乖等着吧。如今看来,到是有八成的可能,是真的。”

    冯铮:“道长,孙总兵……是谁啊?”

    第40章

    “你们这些小孩子竟然没听说过孙总兵?!”青松道长大惊。

    卢斯和冯铮赔笑着嘿嘿嘿,那没办法, 就算是卢斯上辈子, 有几个升斗小民能够知道自己当地的驻军司令是谁?

    老头咂咂嘴, 开启了说书模式:“那可是一位英雄了得的人物啊。”

    卢斯和冯铮也坐下了,听青松道长讲英雄志。这位孙总兵, 有个怪名……叫孙好女。是美好的好三声,不是爱好的好四声。他爹四十多了才有了他,是他爹娘的老来子,因怕他站不住,就给他取了这么个名。

    孙总兵这个人的容貌听闻也是人如其名, 面如好女,俊秀非凡。孙总兵他十四岁的时候,他爹去了, 他为父戴孝, 十七岁的时候接替了父亲的百户之职。他爹原本是在北方任职的, 他原本也该在北方接替他爹的职位,可中间出了点“偏差”,孙总兵就给调去南方了。

    昱朝与明朝的历史时期是同时的,但明朝没有的一些东西, 昱朝已经出现并且普及了, 比如卢斯吃的最多的粗粮就是棒子面。而明朝有的一些东西,昱朝也有,比如……倭寇。

    孙总兵十八那年,就跟倭寇干上了, 获首二十,俘虏三人,己方亡两人,伤四人。并且由此开启了他的传奇之路,无论跟多少人作战,无论他自己带着多少人,一战之后,孙总兵自己士卒的伤亡人数,绝对不会超过三位数!

    冯铮一脸崇拜,他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,捕快也勉强算是行伍里的人物,会崇拜这种大英雄是理所应当的。卢斯直接呆滞,尼玛这是开挂了吧?不对,他上辈子好像也听说过类似的人物,戚继光,戚大将军!

    孙总兵在南边十五年,倭寇再不敢上岸。后来他转调北方,打蒙古人。在北方又呆了二十年,山海关一线,不见烽烟。

    就在两年前,孙总兵乞骸骨,求高老还乡。五十多岁对文官来说不算太大的年纪,甚至该说一二品的大员,五十几才是正当年,是事业的开始。可是对用命来拼杀,征战南北的武将来说,年纪就不小了,毕竟,铁马将军夜渡关,真不是常人可受的。

    皇帝再三挽留,老将军再三求去,后来两人折中,老将军依然是总兵,就是从边塞换到了内陆一直太平的劳兴州。

    再然后,就是现在这事情了。

    “要不然士卒的军纪如此森严,要是戚……人,是道长所说其人,那就没错了。”卢斯学渣历史不好,但是作为一个痞子……他爱看小说啊。反正不少小说里,都说“冻死不拆屋,饿死不掳掠”除了那支人民子弟兵外,古代至少还有两支军队能做到。一支是最先说出这句话的岳家军,还有一支就是戚家军。

    但前提是……这位孙总兵真的是戚大将军。名姓都不一样,跟这个老道也是初相识,他说两句,卢斯就信了?那这人准不是卢斯。

    老道本人还担惊受怕了一夜呢,他现在声情并茂的说了这么多,也不知道是为了说服两人更多,还是为了安慰自己更多。更何况,胡大人到现在可是都没开县城城门呢——话说,胡大人到底是哪边的啊?

    卢斯跟冯铮递了个眼神,正气小哥哥的回答是一个眨眼——看,本土人士的正气小哥哥也是依然怀着戒心的。

    恰好,他们这边话音落下没多久,外头就来人送饭了。饭食简陋,就是一碗还算浓稠的棒子面粥,一小碟咸菜,但贵在粥是热的。这对在外头吃了一夜风的师兄弟两人来说,再找珍贵不过了。

    唏哩呼噜吃完,又来人了,要将他们三人送进县城去。

    他们到了城墙下面,看上头探出来两个脑袋,正是孙班头和孙捕头两兄弟。

    对卢斯和冯铮来说,他们俩这一晚上是几近波折,险死还生,可对于城头上的两个人来说,他们就是出去了一晚上,然后回来了。孙班头也没犹豫,直接把绳子扔下来了。

    卢斯可受够了夜里绳子捆肚子吊下来时候的难受,主动走过去拉住绳子朝下拽:“多放点绳子。”然后让青松道长过来,给他捆了个双称人结。

    作为鼠哥调.教出来的新一代痞子,卢斯精通各种急救手段,这个双称人结就是一种很古老,但使用依然很广泛的专门用来把人吊上吊下的结扣。

    用绳子捆着总归是不舒服的,但吊重伤员都没问题的双称人结,可是比吊着肚子上下,舒服多了。

    三人先后进了城,孙班头立刻就带着青松道长离开了,怕是去县衙给县太爷回话去了。孙捕头则对把两人拉到一边:“你俩快些回家去看看吧,看你们这样子,昨夜里怕是也辛苦了吧?”

    两人一晚上跤都不知道摔了几个,躲在草坑里,还让一个男人做不得男人了。若非捕快服是黑色的,现在这衣裳指不定是什么模样了。按理说孙捕头这话也没错,可卢斯就是听出了不对味来。

    “孙叔,我们家中如何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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