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阅读83

小河山 作者:长宇宙

      小河山 作者:长宇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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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小河山 作者:长宇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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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转笔:“玩?去哪玩?”

    顺顺笑嘻嘻:“你想去哪里?大连?三亚?找个有水的地方呗, 能游泳,还能吃海鲜。”

    一听游泳, 小春抵触情绪上来,粗声粗气:“不去!放假哪儿我也不去!”

    顺顺吃了瘪, 可怜巴巴蹲在台阶上纳闷。他给卫蕤打电话,卫蕤听了前后始末,笑呵呵:“你活该,上哪不好啊非要去海边。”

    “小春儿不喜欢海?”

    卫蕤哼着小曲停了停,随口瞎编:“小春儿是个旱鸭子, 不会游泳,小时候去水库差点淹死, 恨着呢。”

    顺顺怅然若失。

    裴顺顺是现在社会中典型的“三好市民。”

    所谓的三好, 就是有个好家境,受过好教育, 拥好修养的人。

    顺顺爸爸九十年代辞职公务员和同学下海做生意,现在为人家打理一家房地产公司,是领年薪的经理人。

    顺顺妈妈也是个大家闺秀, 是被父子两个捧在手心里的女人。

    顺顺妈也从小就教育他:儿啊, 将来妈也不求别的, 你要是能穿上军装, 或者当个拿刀的大夫,妈得高兴死。

    为啥裴妈妈对这两个职业情有独钟呢。

    还得从她即将临盆的时候说起。

    话说裴妈妈还有一个星期预产期时,她和她的小姐妹们约了去烫头发。那个年代很时髦爆炸头,热烫的杠子卷到头发上,拆下来,就是弹簧似的卷。

    裴妈妈顶着一脑袋摩斯拎着零钱袋喜滋滋回家,谁知天降乌云,一场暴雨浇的她措手不及。

    雷鸣电闪,吓坏了在妈妈肚里的顺顺,他懒洋洋抻了个懒腰。这一抻懒腰不要紧,直接把裴妈妈的羊水抻破了。

    裴妈妈一边心疼头上刚烫的小卷,一边惊恐地看着自己的裙摆,哇地吓哭了。

    她躲雨的地方很巧,正好有解放军站岗,她扶着大肚子左右看看,去岗亭求救。

    小战士哪见过这个,赶紧进屋去找排长,接着呼啦啦从屋里出来四五个战士。排长是见过大场面的人,手握拳,沉着用力:“阿姨,别着急,别着急,我们这就送你去医院!”

    “小李,去搞台车来!”

    “排长!连长不在,用车得他批准。”

    “人命关天的事情,想想办法!”

    “要不……这儿离市二院没多远,用三驴子?”

    裴妈妈的羊水越淌越多,她哭的越来越凶。

    战士们心急如焚,当即下决定:“去,把食堂三驴子推出来!让阿姨先上。”

    裴妈妈含着眼泪被人安置到食堂推菜的三轮车上,不忘顶嘴:“叫什么阿姨叫阿姨,我才二十五!”

    “那……”几个人互相看看,齐齐改口。“大姐!请稳住!”

    就这么着,三个小战士,一个骑着三驴子,两个为顺顺妈打雨伞,披雨衣,一路急行军给送到了市二院的妇产科。

    躺在产床上,大夫一检查,抬头问:“宫口开了,想不想自己生啊?”

    原本将孩子出生的日子都算好了的,谁知道临时变卦,顺顺妈英勇的很。

    “生!早生早卸货!”

    早生,早点穿广州那边流行过来的喇叭裤。她同事王姐就穿了一条,顺顺妈每天羡慕的要死要活。

    外面乌云漫天,雷声滚滚,产房内有说有笑,气氛轻松。

    顺顺妈生这个孩子出乎意料的痛快。

    大夫一边给她接生一边问:“想没想好给孩子取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顺顺妈握着护士的手使劲儿,肚子骤然瘪下去,她长长呼气,产房响起嘹亮啼哭。

    “想好了,男孩女孩都叫顺顺!”

    大夫笑眯眯的拎着新生儿,给她看:“瞧好了啊,男孩!”

    顺妈摸摸儿子的小脸小手,心想,儿子诶,咱娘俩经历一场虚惊,以后你可得顺顺利利的,别让妈再为你操心。

    裴顺顺被大夫裹着小被子抱出来,等在门口的三个小战士还凑上去瞧。

    一帮大小伙子小心摸摸顺顺的脸,呵呵傻笑,又冒雨骑着三驴子走了。

    从此顺妈念着这些小战士的好,时不时就要和顺顺讲。“要是没他们,可就没咱娘俩了……”

    时间长了,顺顺耳朵都听出茧子了。他敷衍他妈妈:“将来我去当兵,再给您找个大夫当儿媳妇,您说行不行”

    像是生下来时就被定好了命运似的。

    顺顺真就应了这句话,一路考上大学,特招入伍,如愿穿上她妈妈希望的那身衣裳。

    入伍的第三年,裴顺顺战友老婆产房传喜,顺顺去医院随礼,遇见了和小春。

    小春姑娘当时在病房里,穿着一身白大褂,笑声爽朗,那明艳笑容不经意的一回头,直接撞进了顺顺心里去。

    恰巧顺顺战友的父母和小春的父母都是老同事,关系一层搭着一层,加上小春姑娘性格爽朗,顺顺热情靠近,很快,小春就和顺顺成了好朋友。

    晚上,顺顺回家躺在床上愉悦地想,都是天意啊。

    接触一段时间后,小春把顺顺介绍给了卫蕤,之后在虬城,这仨人就抱了团。

    三个人中,总要有个主心骨,这个主心骨就是卫蕤。

    卫蕤不讨厌顺顺,十分欣赏。

    这个欣赏的原因,除了顺顺有个绝顶聪明的大脑,还因为顺顺很有教养,他不过分讨好任何人,和你亲,和你玩,但始终又与你保持适当距离。

    当他得知卫蕤与小春并非男女朋友关系之后,顺顺才对卫蕤说出心里话。

    “我喜欢小春。”

    卫蕤毫不意外:“我知道。”他重重拍着顺顺的肩,意味深长。“可小春野得很,一般人降不住她,她不是什么善良人。”

    “她是——”顺顺很笃定。

    一个在病房里对着新生命笑靥如花的人,怎么可能不善良。

    顺顺从卫蕤嘴里得知小春年幼遭受过火灾,又从小春那里知道了她心里记挂着一个人。

    一个什么人?一个救过她,但又无声无息消失了的人。

    恰逢那时顺顺要和领导出差去雁城,临走前,领导嘱咐他,到了雁城以后你去帮我打听一下,这里有没有叫一个胡唯的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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