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阅读32

拥抱我吧 叶思远 作者:含胭

      我真觉得,我们像一对恩爱的小夫妻。

    只是,经常有顾客在经过我们身边时,好奇地朝叶思远看。已经是5月初,叶思远只穿着一件薄薄的长袖带帽卫衣,他的袖子虽然塞在衣服口袋里,但一看就是空瘪瘪的,只要别人看到他,就一定会注意到他的残疾。

    我毫不在意,有时就用手托在叶思远的腰后,我喜欢我和他走路时,身体上的联系,毕竟我们是情侣,叶思远如果做不了,那就只有我来做。

    结完帐,我两只手各提着一个大塑料袋,往出口走,叶思远跟在我身边,面色开始不好看。

    我知道,他又闹别扭了。

    我说:“叶思远,你别乱想,咱们打车,我就提这么一小段路,不重的。”

    他说:“小桔,下次来超市,把我那个大双肩包带上,买了东西我背回去。”

    “行!听你的。”只要他高兴,他乐意,我什么都依他。

    “对了,明天要带的东西,你待会儿都提我寝室去,明天我来背包。”

    我眨着眼睛问他:“那我带什么?”

    他笑,说:“你把你这个人带去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“好!”有人肯主动背包,我干啥不乐意呢?

    @@@@@@@@@@@@@@

    第二天,是周六,我们全寝室都起得很早。

    我提前去了叶思远寝室,帮他最后整理背包。他的黑色背包很大, logo我没见过,应该是国外的牌子。包里被我们塞满了吃的喝的,洗漱用品,还有晚上睡觉要穿的睡衣和第二天的换洗衣服,我提了下,挺沉。

    我说:“分两个包吧,怪沉的,我也有个双肩包。”

    叶思远说:“不用,我是男生,这点重量对我来说小意思。”

    我乐了,说:“好,那咱们走吧,8点就集合出发啦。”

    大巴是直接来学校接我们的,等我和叶思远到了集合地点,我才发现,有一个讨厌的人,也参加了这次出游,他就是我同班同学唐苗的堂哥——唐锐。

    我已经有一个月没看到唐锐了,一看见他,我就想起他当着叶思远的面,说的混账话。我承认,在这方面,我是个很记仇的人,所以,我没打算和他打招呼。

    可是他却走了过来,对我笑嘻嘻地说:“陈桔,好久不见啦,还记得我吗?”

    我朝他看看,推着叶思远的腰打算走开。

    唐锐见我不理他,又向叶思远打招呼,说:“你好啊,叶思远,你也一起去爬山吗?”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叶思远家教比我好,他做不到对一个笑脸人不理不睬。

    唐锐说:“铃铛山峰顶风光很不错的,待会儿你一定要上去看看,那里有一个石头,是最高处,刻着‘海拔1328米’,去了铃铛山的人都要在那儿拍照,没拍照就等于没到过铃铛山。”

    叶思远笑着说:“那我一定会上去看看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等会儿,咱们在峰顶见了。陈桔,再见。”他朝我挥手,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笑,转身走开。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,我总觉得,唐锐的笑有点儿不怀好意,我的心里有点不安,预感着会发生一些想不到的事。

    从学校到铃铛山,大巴要开2个半小时。

    我和叶思远并排坐在大巴座椅上,我的脑袋搁着他的肩膀,两只手有点儿空。我看到和我们并排,隔着走道的两个同学,那是我们班一个男生带着他的女朋友。

    他的手臂揽着他女友的肩,另一只手和他女友的手紧握在一起。

    我的心里有些失落,但很快就赶走了这些念头。我是和叶思远在一起,叶思远就是这么个人,一辈子都会是这样的身体,只要和他在一起,我必须要习惯他和别人的不一样。

    何况,叶思远爱我的心,我相信谁都比不上。

    所以,并没有什么好遗憾的。

    路上,我问叶思远要不要吃东西,或是喝水。

    他摇头,我知道,他不愿意在我们班同学面前,自己用脚吃东西,他更不愿意,在我们班同学面前,让我喂他。

    我们班同学都知道我和叶思远在交往,而且他在学校里也是有一定知名度的,他们看到他,都表现得很友善,我觉得挺欣慰。只是班里有个别男生心态不太好,我听王佳芬说,只要我不在,他们经常会私底下讨论我和叶思远的事。

    这几个男生,在我大一上入学时,轮番追求过我,只是,我一个都没答应,甚至连普通朋友都没有和他们做。他们一直都对我抱着幻想和希望,我怀疑自己甚至是他们sy时性幻想的对象。如果我一直单身,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想法,偏偏,一个学期后,我和叶思远走在了一起,他们就开始极度得不平衡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上,就是有这样一些人,觉得残疾人,无论如何都比不上健全人,哪怕他在某些领域特别出类拔萃,或者性格品质特别坚毅,特别优秀,他们还是觉得,他就是一个残疾人,是一个废物。

    和这些人,我无法沟通,他们谁都不会知道叶思远的好,不会知道他的人格是多么高尚,他的为人是多么坚强。

    我想,只要我自己知道就行。

    终于到了目的地,我们都下了车。我帮着叶思远把背包背到他身上,他穿着一件薄款的bia长袖冲锋衣,颜色绿白相间,下穿藏青色运动裤,脚蹬一双黑色的休闲鞋,没有穿袜子。

    过了冬天,叶思远都是光脚穿鞋的,他的脚,就是他的手,出门在外,有好多事都需要他用脚去做,他的鞋穿脱也很方便,这是他十年来摸索出的经验。

    班长去售票处买了团队票,然后把缆车票和景区门票分到我们手里,说:“大家自由登山,不用在一块儿,毕竟走路都有快慢,午餐自理,下午4点在半山腰的铃铛旅馆集合,门票背面的地图上有标示,到时一起用晚餐,再讨论看看晚上要不要组织活动。”

    我应了,回头朝叶思远笑,说:“走!叶思远,爬山去。”

    @@@@@@@@@@@@@。

    我们随着大部队在缆车处排队坐缆车。

    铃铛山海拔不低,从山脚到半山腰是有缆车的,大概到450米高处,之后的路,就要靠自己爬了。

    我故意和叶思远拖在最后,缆车是4人一车的,我想和他两个人单独坐一个车。

    王佳芬在队伍前面,不停地回头朝我看,我朝她挥挥手,指指自己,又指指叶思远,意思就是我得和叶思远单独活动了,她有些失望,但还是朝

- 肉肉屋 https://www.po18cg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