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拥抱我吧 叶思远 作者:含胭

      以帮我,左脚也能做。”

    “哦……”我说,“如果有我可以帮忙的,你就直说,别和我客气。”

    “你能帮什么忙?”他笑起来,“我往这边走了,你赶紧回去吧,别忘了处理伤口。”

    “哦,好吧,那,拜拜。”我朝他挥手,他点点头,一瘸一拐地往男生寝室楼走去了。

    回到寝室,王佳芬问我怎么了,我给她看脸颊和左臂的擦伤,她说:“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啊!”

    我笑笑,说:“没有,我是做好事来着,看着一个帅哥要摔了,我赶紧地上去给他做了人皮肉垫,才受了伤。”

    王佳芬笑死了,说:“陈桔,你还有看得上的帅哥吗?我一直以为,你根本就不喜欢男人呢。”

    呃……我怎么会给她这个印象呢?大概是因为,入学3个月了,追我的男生两只手都快数不过来,可是我却没和他们中的任何一个走得近的缘故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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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天,我满脑子都是叶思远。

    我本来以为,像他那样残疾得那么严重的人,会很孤僻,很不容易亲近。但是昨天接触了一下才发现,他虽然不算活泼外向,但是脾气倒还不差。

    我害的他被人打,害的他扭伤了脚上医院,他并没有对我兴师问罪,反而还很温和地对我笑,在医生面前把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,还在车上关心我的伤口。

    我很感动,又想到了吕医生的话,这几天,叶思远会不会很不方便呢?

    晚上7点多我要去olive跳舞,下午下课后,我突然又想起他。

    我给他发了个短信:“嘿,叶思远,干吗呢?”

    他没回,我下了楼。

    半小时后,我又发:“吃饭没?”

    这一次,他直接把电话拨过来了。

    “什么事?”他问,懒洋洋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,真他妈好听!

    我说:“你干啥不回我短信啊。”

    “我这几天回短信不方便,只能用嘴叼着笔按键,你有事就打电话吧。”

    我噎住了,才想起,他不能像我们那样用手指发短信,他得靠脚。

    “呃……对不起。”我很没出息,又道歉了。

    “你别一天到晚道歉,又没什么事。”

    “你吃饭了吗?”

    “正在吃。”他口气不太好。

    “这样啊……”我说,“我刚去店里炒了几个菜,在你们男生寝室这儿呢,想找你一块儿吃,行不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告诉我你哪个楼呀。”我笑嘻嘻地说。

    “7号楼205。”他说完,我就把电话挂了。

    进了7号楼,我在宿管那里登记。

    每个学校都是一样的,女生进男生寝室容易,男生进女生寝室是难如上青天。

    我上了2楼,刚走到205门口,就听到里面传来一阵“乒零哐啷”的声音。我手抓上门把,一拧,门锁着。

    我叫:“叶思远,叶思远,你没事吧!开门啊!!”然后不停地拍门。

    20秒后,门才打开,我看到叶思远正在穿鞋的左脚,知道他是用左脚给我开的门。

    他说:“你鬼叫什么呢!”然后转身走回了房间。

    他的背影很高大,肩宽腿长,真是模特儿身材。只是此时走路还是有点跛,他身上内穿米色v领毛衣,外穿藏青色的带帽羽绒背心,背心的袖洞处垂着两条软绵绵空荡荡的袖管。

    我走进去,寝室里只有他一个人在,他说:“我室友他们去打篮球了,吃完饭才会回来。”

    哦……打篮球,我想,这是他永远无法玩的运动。

    我看了看叶思远的脸,发现已经消肿了,几乎看不出来他昨天挨了一拳,我觉得安心。

    这时我开始打量叶思远的寝室,觉得很新鲜。

    别的寝室都是四人间,进门左边洗手间,右边洗脸台盆,中间过道通往阳台门,房间里左右两边各两组组合家具,上面是床,下面一半是书桌,一半是衣柜。

    而叶思远的寝室,是三人间,进门都一样,房间里右边仍然是两组组合家具,左边却是一张低床,床尾摆着衣柜和一张矮了10公分的书桌。

    叶思远根本爬不了上铺,这是为了他的身体而特制的家具,也就是说,他一个人占着两个铺位。

    我寻找着刚才那阵奇怪的声音发出的源头,看到书桌的角落里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,椅子正对的桌面上,是一盒饭菜,但是米粒儿有很多洒在了外面,地上也有。然后我就看到——地上有一把不锈钢勺子。

    叶思远顺着我的视线也看到了那勺子,他低声说:“左脚吃饭不太习惯,不小心就掉了。”

    我走过去,把勺子捡起来,拿去洗手间洗干净,又把它放回桌上的饭盒里。

    我把我买的三个炒菜拿出来,在桌子上垫上报纸,摆出来。

    “吃饭吧。”我说,自己拿了一盒饭,拉过他室友的一张椅子,坐下就吃起来。

    我没打算帮叶思远忙,我知道,他根本不愿意我帮忙。

    他只得和我并排坐下来,说:“我脚搁上来吃饭,你不介意吧。”

    我冲他笑,说:“不会,快吃吧,磨蹭什么。”

    他抿了抿嘴唇,然后把左脚抬到了桌上,脚后跟抵着桌子,大姆脚趾和食趾夹着勺子开始吃饭。

    他的脚很漂亮,皮肤白,脚型匀称,脚趾修长,趾甲剪得短短的,很干净。我看了两眼,觉得这样好像不太礼貌,赶紧收回了视线。

    叶思远并没有发现我在看他,他正努力地压下身体,用勺子把饭菜刮进嘴里,我看的出来,他左脚的确是用的不太习惯。我夹了些我买的菜到他的饭盒里,他抬头看看我,说: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我知道,他根本就夹不了那些菜,我说:“你多吃点,我买了那么多,不吃完都浪费了。”

    他说:“你自己多吃点。”

    这时,我看到他脸颊上沾了一颗米粒儿,我伸过手去,很自然地帮他抹掉了,我笑着说:“你怎么和个孩子一样,还能吃到脸上去。”

    他的表情一下子就变得不好看了,脚趾勾了勾勺子,就把脚放了下去,说:“我吃饱了,你慢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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